
甘肃成人高考复习资料
专升本 (民法)
第四章 法人
法人概述★★★
9.法人的概念与特征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另一类民事主体,是一种组织体,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法人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为实现一定的宗旨,按照一定的条件建立起来的团体。这是 法人与自然人最主要的区别。
(2) 法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表明法人 是有独立法律人格的民事主体;法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表明法人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 承担民事义务。
(3) 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法人的财产独立于出资人的财产。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是法人拥有独立财产的必然结果。独立承担责任是法人的重要特征,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 组织的根本所在。
10.我国现行立法对法人的分类
我国《民法典》依据法人存在的目的,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 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是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 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特别法人是除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之外的,具有特殊性的法人组织。 “特殊性 ” 主要是指此类法人具有行使公权力的职能或发挥联合互助的作用。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
第五章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的概念与种类★★★
11.非法人组织的概念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12.非法人组织的种类
非法人组织的种类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 1 )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 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 2 ) 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 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在我国,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原则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3 )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是指应用某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门知识,按照服务对 象的需要和要求,在相应专业知识领域内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