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辛亥革命
第一节 举起近代民主革命的旗帜
1.清末民族危机加深和社会矛盾激化的主要表现
一方面,外国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日益扩大,民族危机加深。《辛丑条约》签订后,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政治控制,竭力扩展在华经济势力,标志着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已彻底的放弃了抵抗外国侵略者的念头,甘愿做“洋人的朝廷”。1904年至1905年,日本和俄国为争夺东北进行战争。英国侵入西藏地区,德国势力延伸至长江。
另一方面,社会矛盾激化,民变四起。清政府既要对外赔款,又要对内搞“新政”,开销巨大,1901年至1911年十年间财政开支激增4倍,人民负担沉重,激起了民众的普遍反抗。20世纪初,工人罢市斗争、少数民族与会当起事等层出不穷。各地发生拒俄、拒法、抵制美货等爱国运动,以及收回利权运动和保路运动等。
2.清末“新政”及其破产
清王朝为取得外国列强的信任,平息国内日益高涨的民怨,安抚统治阶级内部各派,拉拢民族资产阶级改良派,与1901年4月宣布实行“新政”。
清末“新政”涉及面很宽。一是改革官制,整顿吏治。1901年7月,设总理衙门为“班列六部之首”,新设商部、学部和巡警部等中央部门;二是改革兵制,训练新兵。各省筹建武备学堂,裁汰绿营和防勇;三是改革学制,提倡新学。从1906年废除科举考试;四是奖励工商,兴办实业。颁布《商律》,对兴办实业有贡献者进行奖励。
迫于内外压力,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仿行宪政”,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9年的预备立宪期限。1911年5月,“皇族内阁”形成。失败主要原因在于,清政府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延续其反动统治。
3.孙中山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开始与组织宣传
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由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首先发动的,阶级基础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骨干力量是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
1894年,孙中山在美国的檀香山组织了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组织—兴中会。1895年10月,决定发动广州起义,但消息走失,流亡国外。1904年,写文《中国问题的真解决》指出推翻清政府建立民国,才能真正解决中国问题。
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启迪民智,除旧布新”)、邹容《革命军》(进行民主革命的正义性与必要性,建立“中华共和国”)、陈天华《警世钟》《猛回头》(推翻“洋人的朝廷”)。
华兴会—黄兴,光复会—蔡元培,科学补习所,岳王会。
1905年8月20日,孙中山、黄兴等人在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第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标志着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纲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即三民主义——《民报》。
4.孙中山三民主义的主要内容和局限
三民主义包括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民族—“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一是以革命手段推翻清王朝,改变它一贯推行的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二是变“次殖民地”的中国为独立的中国。但是,民族主义没有明确的反帝主张,也没有明确的把汉族军阀、官僚、地主作为革命对象,从而给了这部分人后来从内部和外部破坏革命以可乘之机。
民权—“创立民国”,即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民权主义的提出,为资产阶级革命提出了一套建国方案,在理论上解决了但是民主革命迫切需要解决的革命目的问题。但是,民权主义没有明确广大劳动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也难以保障人民的真正权利。
民生—“平均地权”,基本方案是核定地价,按价征税,涨价归公,按价收买。但是,民生主义没有正面的触及封建土地所有制,不能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难以成为发动群众的理论武器。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学说,提出了一套在中国历史上不曾有过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建国方案,是一个比较完备的民主主义的革命纲领。它的提出,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推动了革命思想的传播和革命运动的发展。
5.革命派与改良派论战的内容和意义
1905年至1907年,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和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改良派,分别以《民报》和《新民丛报》为主要舆论阵地展开。
主要内容:第一,要不要以革命手段推翻清政府。
第二,要不要推翻帝制,实行共和。
第三,要不要社会改革。
意义:第一,论战划清了革命与改良的界限,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实行民主革命的必要性,参加革命的行列。第二,论战使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和三民主义思想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传播,促进了革命力量的壮大。这个胜利,为推翻清政府统治的革命斗争奠定了基础。
6.革命派对中国民主革命认识的阶级的和历史局限性
第一,革命派未能认清帝国主义的本质,不仅不敢旗帜鲜明地提出反帝口号,反而希望争取帝国主义的支持。第二,革命派停留在对民主制度的形式理解上,缺乏对民主建政的深入认识,其方案也不是很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第三,革命派未能把土地制度改革和反对封建主义联系起来,从而无法真正了解农民土地问题。这些阶级和历史的局限不可避免的会影响辛亥革命的进程和结局。
第二节 辛亥革命的胜利与失败
1.武装起义
由于革命形势日趋成熟,湖北新军中的共进会和文学会两个革命团体决定联合行动。1911年4月27日,在黄兴的带领下,进行了黄花岗起义。1911年5月,四川省的保路运动遭到镇压,造成成都血案。1911年10月10日,新军工程八营打响了武昌起义第一枪,(影响最大)3日内,革命军控制了武汉三镇,成立湖北军政府,推黎元洪为都督。
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在中国延续了两千余年的封建帝制终于覆灭。
武装起义后,各省独立政权情况复杂,有革命党人主动把权力让给立宪派和旧官僚、旧军官;政权被立宪派和旧官僚、旧军官篡夺;旧官僚和立宪派改头换面地维持着旧政权;虽是革命党人掌权,但很快蜕变为新军阀、新官僚。
2.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宣告成立
1911年底,孙中山在南京正式被选举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正式成立,改国号“中华民国”,以1912年为中华民国元年。
南京临时政府是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革命政权。第一,在人员构成上,资产阶级革命派控制着这个政权。第二,在实行的各项政策措施上,集中体现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愿望和利益,也一定程度上符合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
1912年3月,临时参议院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而“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设国务总理,作为政府首脑;内阁辅佐临时大总统,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设法院,行使司法权;参议院为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参议院还有弹劾大总统和国务员的权利;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享有人身、财产、集会、结社、出版、言论等自由,享有请愿、陈述、考试、选举与被选举等民主权力。《临时约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废除了两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认了资产阶段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南京临时政府也有局限性。一是企图用承认清政府与列强所定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和所欠的一切外债,来换取列强承认中华民国。二是没有提出可以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政策和措施,反而以保护私有财产为借口,维护封建土地制度以及官僚、地主所占有的土地和财产。
3.辛亥革命胜利的历史意义
辛亥革命是一次比较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中国人民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一个里程碑,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
第一,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在中国的统治,沉重的打击了中外反动势力在中国的统治。辛亥革命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在中国再也不能建立起比较稳定的统治,从而为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第二,辛亥革命宣告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结束和民国的建立。它结束了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政府,是民主共和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形成了“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的民主主义观念。
第三,辛亥革命也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辛亥革命开启了思想进步和民族觉醒的大门。
第四,辛亥革命促使社会经济、思想习惯和社会风俗等方面发生了新的变化。它推动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社会风气的改变和人们的精神解放。
第五,辛亥革命打击了帝国主义在华势力,为亚洲各国人民的革命斗争提供了范例,推动了亚洲各国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
4.辛亥革命的局限性
由于这场革命的领导者资产阶级革命派自身的软弱性,辛亥革命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没有提出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革命纲领。资产阶级革命派不仅没有明确的反帝纲领,甚至幻想以妥协退让来换取帝国主义的承认和支持。他们只强调反满和建立共和政体,并没有认识到反对整个封建统治阶级,致使一些汉族旧官僚、旧军阀也混入革命阵营,并把政权交给了同样是封建势力代表的袁世凯。
第二,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不敢依靠反封建的主力军农民群众,反而指责农民“行为越轨”,甚至压制人民的革命行动。正因为中国民主革命的主力军农民没有被动员起来,这个革命的根基就显得相当单薄。
第三,没有建立坚强的革命政党,发挥团结一切革命力量的强有力的核心作用。同盟会的组织松懈,派系纷杂,缺乏一个统一和稳定的领导核心。
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的软弱性以及由此而来的辛亥革命的局限性,使辛亥革命难以摆脱失败的命运。辛亥革命只推翻一个清政府,而没有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和剥削,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根本任务。
辛亥革命的失败表明,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没有能够救中国,先进中国人需要进行新的探索,为中国谋求新的出路。
5.北洋军阀的统治
孙中山为防止袁世凯专制,提出奠都南京、新总统到南京就职和遵守《临时约法》等条件,但都没有实现。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于北京就职,4月1日,孙中山正式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袁世凯窃夺辛亥革命的果实之后,建立了代表大地主和买办阶级利益的北洋军阀政府,开始了北洋军阀统治中国的时期。
在政治上,北洋政府实行军阀官僚的专制统治。
一方面,以袁世凯为首的封建军阀大力扩充军队,建立特务、警察系统,制定《暂行新刑律》、《戒严法》等一系列反动法令,剥夺《临时约法》规定给予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各种政治权利,任意逮捕、杀害革命党人和无辜民众。在北洋军阀统治期间,人民群众毫无政治权利可言。
另一方面,袁世凯毁弃辛亥革命过程中孙中山苦心缔造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他先后指使心腹收买刺客暗杀了热衷于政党政治的宋教仁,强迫国会议员选举他为正式大总统,下令解散国民党,又停止参议院、众议院两院议员的职务,遣散议员。1914年5月,炮制了一个《中华民国约法》,用总统制取代内阁制。不久,他又通过修改《总统选举法》,使大总统不仅可以无限期连任,而且可以推荐继承人。袁世凯的权限几乎等同于封建皇帝,中华民国只剩下了一块空招牌。
北洋军阀为了巩固专制统治,不惜投靠帝国主义。袁世凯未经国会同意,与列强签订“善后大借款”合同,用盐税作抵押。1915年5月,未取得日本对他复辟帝制的支持,袁世凯竟然基本接受日本提出的严重损害中国权益的“二十一条”。皖系军阀段祺瑞执掌北京政府时,向日本借款,“西原借款”前后共8项,1.45亿。以东北金矿、森林,东北、山东铁路,国家烟酒专卖利润等为担保,便利了日本进一步掠夺中国的矿产资源和其他原料。1916年,袁世凯公然进行帝制复辟活动。当了83天皇帝后被迫取消。
在经济上,北洋政治竭力维护帝国主义、地主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的利益。军阀、官僚本身就是大地主,他们以各种手段兼并土地。官僚买办资本集团操纵、垄断财政金融和工业、运输业,其中以梁士诒为首的交通系集团还直接控制了一些工矿企业。
在文化思想上,北洋政府尊孔复古。攻击民主共和,宣传封建伦常,企图用封建思想遏制人民思想解放的潮流,维护其反动统治。
6.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旧民主主义革命的终结
(1)发动“二次革命”。为反对袁世凯刺杀宋教仁和“善后大借款”,1913年7月,李烈钧在江西湖口通电讨袁、黄兴在南京宣布讨袁,其他地方如上海、安徽、湖南、广东、福建等地也先后响应。战争主要在九江、南京一带进行,史称“赣宁之役”,又称“二次革命”。这场斗争之坚持两个月就失败了。
(2)组织中华革命党。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逃往日本。1914年7月,孙中山在东京正式成立中华革命党。中华革命党坚持反对袁世凯专制统治的正确方向,但中华革命党的社会影响远不如同盟会。
(3)发动护国战争。为反对袁世凯称帝,蔡锷宣布宣布云南独立,护国运动爆发。1916年,迫使袁世凯取消了帝制,并在人民的唾骂声中死去。
(4)发动第一次护法运动。袁世凯死去,北洋军阀分裂。皖系段祺瑞掌握了中央政权之后,公然破坏《临时约法》,拒绝恢复国会。1917年7月中旬,孙中山率领部分国会议员南下广州,发动了第一次护法运动,然而,西南军阀只不过是借助孙中山的名望争权夺势而已,他们与直系军阀达成停战协议以后,便千方百计排挤孙中山,改组军政府,取消大元帅一职。孙中山被迫离粤赴沪,第一次护法运动失败。
(5)发动第二次护法运动。1919年10月,孙中山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1920年8月,讨伐桂系岑春煊、陆荣廷,11月,孙中山重返广东,恢复军政府,领导第二次护法战争。1921年9月,孙中山平定广西,统一两广。随后发布北伐令,以捍卫约法,恢复民国。但由于军阀陈炯明的叛变,孙中山被迫离开广州再赴上海。第二次护法战争的失败,标志着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