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科目
第一章 法理学
知识点 | 内容 |
第一节 法的起源、本质与基本特征 | 1.原始社会调整生产关系和生活关系的准则是氏族习惯。 2.提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观点的是分析法学派。 3 法在特定效力范围内只要尚未失效便能反复适用。这体现了法的普遍性。 |
第二节 法的价值和功能 | 1.法自身所应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被称为法的内在价值。 2.“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 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这阐释的是法的教育功能。 |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 | 1.“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时间是2017年。 2.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坚持科学立法。 3.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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