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招生注册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试行)》,按照我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秋季应用型专业招生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2023年11月1日一10日
二、注册范围及对象
招生注册:2023年秋季应用型新生;
学年注册:学制内秋季应用型在籍考生。
三、注册方式:使用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按预约时间报送有关材料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审核注册。
四、注册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目前处 于专业调整过渡期,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17 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招生简章的通知》(甘教考 院〔2017〕123号)、目前开考专业目录和《关于停考甘肃省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独立本科段)等5个专业的通知》(甘考委发〔2022〕1号)执行。 特别强调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独立本科段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藏语言文学专业和专科段汉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的新考生报名注册。
2.一个专业不足50人不予注册。
3. 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须遵守国家广告监管和教育管理有 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 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 21号)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考委(2010) 1号)文件精神执行,建立招生宣传和广告审查备案制度,加强监 管,认真审核相关招生宣传材料和广告。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必 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进行虚假宣传。社会助学组织法定代表人要对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 招生注册环节
(一)注册前,须先维护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 平台的助学组织信息,修改变更的项目。备案表中助学许可证编 号填写甘教考院〔2017〕123号,助学许可证发放单位填写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助学许可证发放日期填写2017年7月14号。
(二)注册前,学校提供2022年春秋两季和2023年春季应 用型专业考试费和复学缴费发票复印件,计划助学科确定已缴清考试费后,再进行2023年秋季的注册工作。
(三)根据注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特别注意:
1.在注册前下载最新单机版进行升级。
2.注册之前在信息平台中先提交招生申请,正确选择和填写专业名称及方向(注意:带有方向的专业,不要漏选或错选)、层 次、学制、主考学校、教学点和助学方式,提交计划助学科审核 通过;新设教学点,由计划助学科给出教学点代码。教学点名称必须填报地区名称和教学点全称。
3.认真采集新生基础信息数据。个人基本信息的所有项目都 必须填写,准确编排准考证号(年度码为241)。照片清晰规范, 图像采集要严格按照图像拍摄的背景、人物姿态与表情、眼镜、 配饰及遮挡物、衣着、照明光线、规格像素等统一要求和技术标 准实施。考生来源必须正确选择,不能选默认。考生联系电话预 留本人电话,须准确。个人基本信息不全不予注册。学校对考生 信息数据(含照片)认真进行审核确认后提交数据,确保个人基 本信息全面、真实、正确,并加强考生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和考生个人信息数据安全的管理,维护信息采集工作的严肃性。
4.单机版录入的新生数据,打印校对单,由二级学院或教学 点校核无误签字后,经管理部门审核,导入管理平台。导出单机版基础数据时,必须选择招生地点,然后再导出数据。
5.对学制内在籍考生提交注册前,先在信息平台上办理考生的退学工作,并打印707表。
6.注册时,不受理考生复学。可集中收集复学申请材料,于 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报名截止前15天内,凭财务科开具的缴费发票,办理复学手续后,报考课程。
7.新生个人基本信息在截止考试前40天,各学校都有修改权限。
(四)规范准确填写应用型专业考试协议书和表格,不得随意增加和修改内容。协议书的乙方单位加盖学校印章。
1.本次秋季注册总人数=上一年度秋季注册人数(学制内)- 本年度秋季退学人数+本年度秋季复学人数(学制内)+本年度秋季新生注册人数。
2.应用型专业考试协议书中不仅填写本年共计招生人数,还 必须填写原有学员人数,即学制内考生注册人数。报名考试费是 秋季新生和秋季学制内在籍考生的缴费总数。收费依据文件为甘价费(2009)204号。
3.统计表、花名册中的专业代码必须按照从小到大按照顺序 排列,专业名称一致;花名册按701表专业代码顺序整理。其中 手工注册统计表中,年度注册人数统计是指2023年秋季新生和学 制内在籍考生注册人数,退学人数统计是指学制内秋季注册考生的退学人数。
4.在打印701 表、702表、703表、707表时,注意时间段的选择。
5.认真核对数据。应用型专业考试协议书、手工注册统计表、 701 、702 、703 、707 、 退学表及统计表等表格必须全面核对, 要 求表内表间数据一致。 所有表格必须签字盖章,其中每页都要盖章。
6. 提高工作效率, 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注册手续,不得随意推迟拖延工作。
六、 报送材料
(一)登记备案报告(单位红头函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 会助学组织登记和备案信息表》 (excel 格式,加盖公章,同时报 电子版)、办学许可证和助学许可证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各一份,纸 张为A4 规格。 说明:社会助学组织注册备案数据必须和年度招生注册数据一致。
(二)《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试协议书》 一 式三份;高职高专、中专院校还需报与主考院校的联合办学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三)《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教育在校生注册表》(手工统计表,附协议书之后)一式五份并报电子版;
(四)《专业招生人数统计表》(701表)和《招生人数统计表》(703表)一式两份,按招生年份附在702学制内考生注册表之前;
(五)《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生花名册》(702表)一 式两份;
(六)《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退学人数统计表》《甘 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学生退学表》、707表一式两份,并报电子版。
七、缴费事宜
缴费时间截止12月10日。 注册缴费要及时向学校做好用款 申请计划,先缴费后注册,并告知学校财务部门上缴时,注明具 体收费项目(应用型专业考试费、缴费人数、标准)。汇款后及时通过QQ 告知省教育考试院院办财务科缴费人数、标准、金额。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费,经财务科同意后按约定时间缴费。缴费后持发票到自考处注册备案。
应用型专业教育招生注册工作是自学考试一项重要的基础性 工作,工作繁琐细致,招生工作任务繁杂且时间紧张,请各学校 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安排,采取多种形式积 极开展自学考试招生宣传工作,认真做好2023年秋季招生注册工作。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