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甘肃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联合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 “五年一贯制”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拓宽多元化人才培养渠道,建立中高职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探索中高职衔接贯通人才培养模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支撑产业升级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五年一贯制转段升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转段工作的实施。
组 长:余学军 李艳红
副组长:王胜青
巡 视:王莹成 张建辉 任永峰 王录全 张 勇 镡旭东
成 员:汪 鸿 董海峰 杨建东 石 明 杨鹏飞 田小红
尤金生 王小会 李 锐 赵卫红 王让军 何 炜
张雪萍
下设纪律检查组、招生录取组、考核测试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信息技术组。
纪律检查组负责人:董海峰
职责:负责派出相关人员对转段测试、录取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招生录取组负责人:汪鸿
职责:负责制定转段升学实施方案,做好报名考生的信息汇总、阅卷、统分、成绩汇总、招生录取、数据上报等工作;做好与联办中职学校的衔接工作。
考核测试组负责人:杨建东
职责:负责转段升学测试命题、制卷、考点布置及学籍注册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负责人:石明
职责:负责转段升学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杨鹏飞
职责:负责校内考点考试期间校园内外环境治理、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校外考点的后勤保障工作由相应考点中职学校负责。
安全保卫组负责人:尤金生
职责:负责校内考点考生身份验证、考场周围警戒以及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校外考点考生的身份验证、安全保卫等工作由相应考点中职学校负责。
信息技术组负责人:田小红
职责:负责保障校内考点的网络畅通工作;校外考点网络保障由相应中职学校负责。
三、招生对象
省教育厅备案的2020年与我校联合办学的中职学校“五年一贯制”分段培养的二年级在校生。
四、招生计划
转段升学计划纳入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2022年招生总计划。为配合我校升本工作需要,优化升本指标,2022年学校总计划大量减少,转段计划也随之减少。而我校2020年与各中职学校签订的协议人数远远大于实际转段计划数,因此我校与各中职学校转段计划数将无法按照协议人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参照各学校专业类别实际报考人数及考核测试成绩整体划分比例确定。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3月10日-12日
(二)报名地点:考生在各就读中职学校报名(各中职学校具体负责)
(三)报考要求:考生按照自己在中职学校所学专业报考我校相应的招生专业
(四)报名流程
1.各中职学校下载打印《陇南师专2022年转段升学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陇南师专2022年转段升学过程考核表》(附件3),由报考学生填写,各中职学校统一收交。
2.中职学校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核对考生报名信息,信息无误后考生本人、中职学校相关部门在相应报名表上按要求确认,并签字、盖章。
3.中职学校按要求填写《陇南师专2022年转段报名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所有信息务必准确(信息有误将影响学生学籍注册)。电子版表格在3月18日前传给我校,随后将盖章纸质版表格邮寄给我校,以便我校安排考场、印制并封装试卷等事宜。
4.各中职学校收到录取学生名单后,安排专人将考生《陇南师专2022年转段升学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陇南师专2022年转段升学过程考核表》(附件3)等材料装入纸质档案,并进行密封,最后统一移交给我校招生就业处保存、备查。(原纸质档案包括中职毕业生登记表、学业成绩单、体检表等材料)。
六、考试地点及面试要求
(一)考试地点:我校依据各中职学校报考人数设立考点,如果某些学校报考人数较少,将不设考点,该学校的考生将并入就近设立的考点参加考试(考点的设立与考生所在考点待报名结束后通知),考生在自己所在的考点参加笔试和面试,承担考试任务的中职学校按普通高考标准化考试要求组织考试并设置考场。
(二)面试要求:我校抽调专业老师分组赴相应的考点进行面试工作,各组的组长与各考点负责人对接具体行程及面试时间。要求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具体面试办法详见需要面试专业的招生办法及评分标准(或方案)。
七、考试时间
(一)笔试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时间:3月25日-31日
八、考核测试
(一)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
考核测试成绩由过程考核、课程考核、专业技能面试三部分构成,满分600分,其中过程考核成绩100分,课程考核成绩300分,专业技能面试200分。凭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1.过程考核(满分100分)
(1)考核主体:考生所在中职学校
(2)考核办法:由各中职学校制定过程考核方案(须有严密的组织机构、完整的考核流程、详实的评分标准等),并将此方案3月16日前报我校招生就业处备查(电子版发到894059445@qq.com邮箱)。
(3)考核内容:中职阶段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70分)和综合表现(满分30分)。过程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4)考核时间:3月18日前完成
2.课程考核(满分300分)
(1)考核主体: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我校委托各中职学校具体负责各自学校转段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工作,并派出巡考进行监督。我校统一命题、印制并封装,再将试卷分发给各考点按照标准化考试规范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将装订好的试卷及考试过程性材料一并交陇南师专招生就业处)。
(2)考核内容:文化基础知识(主要考查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
(3)考核方式:闭卷、笔试。
3.专业技能面试(满分200分)
(1)考核主体: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考核内容(详见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办法及评分标准)
a.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仪态仪表、形象等(只评定合格与不合格,合格方可录取,不合格不予录取)。
b.自选一项技能或特长进行展示。
(3)考核方式:面试
(二)其他非师范专业
考核测试成绩由过程考核、课程考核两部分构成,满分400分,其中过程考核成绩100分,课程考核成绩300分。凭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1.过程考核(满分100分)
考核办法与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考核办法相同。
2.课程考核(满分300分)
考核办法与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考核办法相同。
3.面试(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需要面试,其他非师范专业不进行面试。)(200分)
面试专业按以下方式进行:
(1)考核主体: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考核内容(详见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面试方案)
a.仪容仪表
主要考察学生的形象气质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包括服饰妆容、精神气质和礼仪礼节,能够较好掌握旅游礼仪并运用自如。
b.综合能力
可选择才艺表演和回答问题两种形式中任选一种。
(3)考核方式:面试
九、录取时间
4月6日—7日
十、录取原则及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二)录取原则
根据省上“五年一贯制”招生转段政策精神,秉着“动态管理、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考生报名资格公开、录取规则公开、录取过程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三)录取办法
1.各中职学校在本校范围内宣传,动员学生对口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2.各专业秉持 “一校一线”办法录取。依据报名情况、转段专业总计划综合划定各中职学校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过程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名额录满为止。
3.有面试的专业,必须在过程考核成绩及格且面试达到相关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方可录取;无面试的专业,在过程考核成绩及格的基础上方可录取。
4.录取结束后由我校将录取考生数据库上报省教育厅。
十一、通知书发放
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统一邮寄到中职学校教务处签收,再由中职学校统一分发给学生。
十二、体检和资格审查
(一)转段学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所在中职学校负责,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无体检信息的学生不得参加转段招生录取,体检表由中职学校装入学生档案袋。考生在我校报到后再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二)转段学生在我校报到后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注册学籍,劝其退学,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三、学生待遇
转段升学招生计划纳入我校2022年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结果由省教育厅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库。通过转段升学招生进入我校的考生享有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十四、疫情防控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有关中职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按防疫要求安排考场,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加强考试场所的清洁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健康码是黄码或红码的考生,或正处于隔离期的考生,或从有疫情的地区回来或路过的考生,考生本人应积极向相应考点报备,各考点学校应积极与当地防疫部门协调,能否参加考试,严格按照当地防疫部门的规定或要求执行。
十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职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转段升学考试工作小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转段升学工作具体过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2022年转段升学工作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
(二)严格主体责任
明确转段升学考试、面试等工作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各中职学校要认真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对工作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
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学生公布,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接受监督。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十六、附则
(一)本方案某些条款与省上政策冲突的,最终以省上政策为准。
(二)本方案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
邮政编码:742500
联系电话:0939-3203309(固定电话及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