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上级管理部门对四六级考生进入考场前实施安检的要求,兰州大学考点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安检程序如下:
1.考生持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和考试地点排队入场。应当主动接受监考教师按规定进行的身份核验、安全检查和随身携带考试用品检查等安检程序。
2.考生等候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考试文具(仅允许携带黑色签字笔、2B 铅笔、橡皮、无线调频耳机入场),经监考教师核验证件后,主动在检查区域排队接受安检。
3.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考生应主动向监考教师解释并出示相关物品,主动存放在物品存放处,再次安检合格后方可入座。
4.在检查过程中,对以各种形式阻挠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监考教师有权阻止考生入场考试。
5.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于开考前 40 分钟(上午 8:20,下午 14:20)入场。
(2)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加考试,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枪支、无线电收发装置(含手表、手镯、项链等佩饰类以及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装置和配件)、涂改液、修正带、垫板、食品饮品、眼镜盒、文具袋类具有包装功能的包袋、计时工具等违禁物品和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7.安检工作在考前入场时进行,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检工作,请考生尽量减少携带金属物品(包括衣服自身的金属类配饰等)。
8.请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