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考作为教育和社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教育的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省委省政府对高考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成立了省招生委员会,建立了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国家教育考试的工作机制。多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扎实工作,在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保障了考试的平稳有序进行。但近年来,考试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技术,恶意传播各类涉考有害信息,组织团伙舞弊,内外勾结非法盗取试题等,严重干扰破坏考试公正和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识到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工作面临的十分复杂、严峻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2013年高考在即,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教育部《2013年高考安全工作方案》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发挥好各级招生委员会的职责,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形势,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普通高考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高考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齐抓共管,强化监管职责
各级招生委员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相互配合,联防联控,齐抓共管。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制订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汇总、研判有关信息,组织实施招生考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快速处理危害考试安全事件。宣传及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和网站加强对高考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置影响考试安全、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上涉考信息的监测,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有害信息和依法处置违法网站,配合有关部门保障高校招生网络畅通和安全。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对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对不明信号、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定位和查找,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公安部门负责考点及周边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处置互联网有害信息,依法查处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考试命题和试卷印制、运送、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对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对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行为依法惩处。保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武警部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试命题和试卷印制、运送、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开展行动,加强综合治理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考试安全形势的变化情况,有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要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并细化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积极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2013年高考前,各级招委会要按照教育部、省上的部署在辖区内重点开展三项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专项行动。各级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工商、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多渠道广泛收集线索、证据,对各类通讯电子产品市场发现的无照经营、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的“三无”电子产品等违法行为,以及进行相关虚假宣传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依法查处不法商家。
二是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公安部门会同教育、通信管理、宣传及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重点清除各类网络传播方式所涉及的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封堵删除,及时落地查人,依法惩处涉嫌违法人员。
三是开展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各级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根据所有考点分布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维护考点周边秩序,打击考点内外串通涉嫌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考试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狠抓管理,确保试题试卷万无一失
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教育部《2013年高考安全工作方案》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全面加强对考试命题和试卷印制、运送、保管以及考试实施、评卷等各考务工作环节的监控与管理。对关键环节和岗位实行全覆盖、全时段视频监控,及时回放和复查监控录像,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处理。要加强对考试安全保密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的检查,不留工作盲区和死角,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试题泄露和考卷丢失、被盗等恶性事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应急处置模拟演练。
五、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考点良好秩序
各级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有关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特别要确保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能够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考试视频影像资料一定要备份备查,专人保管。要进一步完善考场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规程实施考试;加大对考场实地和网上巡查力度,严防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甚至大面积考试作弊等严重违规现象发生。各地公安部门要在考前和考中对考点周边进行巡逻检查,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无线电管理部门条根据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实际需求,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严密监测重点地区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信号及时予以定位和查找,配合教育、公安部门查处涉嫌考试作弊人员。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执行力
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三级培训制度,逐级负责并指导下一级开展培训工作;要组织所有涉密涉考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要把教师参加考试管理工作和执行监考情况,作为对教师师德要求和评价的重要方面。省招生办对各市(州)招办工作人员开展一级培训,市(州)招办对县招办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二级培训;各县招办和考点负责对本地各考点全体工作人员及监考教师开展三级培训。重点进行职业道德、案例警示及法制教育,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考务管理规定、防控作弊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七、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今年要在高考前,重点对全省考试安全保密、环境综合治理和标准化考点运行等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考试招生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考试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加大对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八、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各地要多种形式向考生宣传解读招生政策、考试规则,进行考试纪律专项教育和违规处罚案例警示教育;组织所有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把考生诚信考试作为对其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方面;切实把考风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当地招生考试管理水平和教育行风的重要内容。要主动宣传各地加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端正考风学风、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重大违规事件,要将查处结果在媒体上曝光,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