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考试管 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严肃考试纪律,保障考生和考试 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成人学位考试相关办法及 《甘肃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组织
成立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考试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处(学位办)指导、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校纪委监督执行。
考试的命题、监巡考、考场安排、试卷评阅、考试资料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和具体要求,参照国家级考试、学院普通本科专业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命题
学位课程考试每个专业设置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 根据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参照普通本科毕 业生课程考试及参考教材规定的范围进行命题,分值为100 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要求题量适中,题型多样,三年试题重复率、AB卷的试题重复率均不超过30%。
三、制卷与试卷保管
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试卷的印刷、封装、清点和复核、 保管等工作,工作流程及保密要求参照国家级考试相关要求执行。
四、报考及监考
1.考试时间。学位课程考试在每年9月份进行,具体时 间、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如有特殊不可抗拒情况需要变更,应提前告知并做好后续考试服务工作。
2.报考及缴费。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位课程报名及缴费事宜。
3.监考。严格执行监考及巡考制度,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教师承担监考工作,并进行考前培训。巡考人员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考场设置、考试要求、监考、巡考、违纪处理等参照国家级考试相关要求执行。
五、试卷评阅与核查
1.试卷评阅。执行集体阅卷制度,由至少3位教师组成 评卷组,在指定地点流水评卷。评卷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 正,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量分原则阅卷。试卷批改在复查中发现问题,修改之处必须有复查人的签名。
2.成绩录入。阅卷结束,阅卷负责人应及时将考试成绩登录系统,并将纸质版成绩单签字后交继续教育学院。
3.试卷复查。实行试卷抽查、核查制度。阅卷结束,学 院要对试卷进行抽查,检查试题的难易度、合理性及评阅卷 的准确性。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核查试卷。
六、试卷归档
1.试卷装订。评阅后的试卷要按不同专业、不同课程、 不同考场装订成册,装订时试卷按准考证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排放。
2.归档资料。考场记录、报考汇总表、试卷、成绩单等考试资料统一存放在继续教育学院,且至少保存三年。
七、附则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施行,由甘肃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甘肃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