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2015年上半年全省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毕业证书办理通知》(甘考办〔2015〕29号)文件精神,2015年上半年全省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毕业证书办理工作,于2015年5月25日至6月3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毕业生合格档案整理
严格按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办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办证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自考毕业生合格档案整理,主要包括NCRE、PETS、NIT、CET等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课程答卷、实践环节考核材料、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人签字)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非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以及未能通过认证的“专科学历证书”,不能做为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前置学历证明,亦不能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认证。
二、 毕业生基本信息修改
修改个人信息依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甘考办[2012]73号)执行,需要提供材料:修改信息红头函、《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生基本信息更正表》(1式2份)、《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生基本信息修改变更情况统计表》(1式2份)、证明材料一份——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请注明: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年月日,继续教育学院盖章)、户籍证明(带相片)及其他原件。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需提前经与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办理,毕业生资格审查期间不再办理。
三、 校考课程成绩导入
严格按照Excel样表发送电子版数据,不符合样表标准导致无法导入数据的,各学院自行手工录入。
四、 考生信息导入
严格按照Excel样表发送电子版数据,不符合样表标准导致无法导入数据的,各学院自行手工录入。
五、 身份证读码器验证身份证原件
具体时间、教学点地点安排见附表内容1。
六、 考生毕业申请及申请表打印
具体时间、教学点地点安排见附表1内容,K宝使用分配表见附表2,相关学院与负责人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七、 初审工作
1、核对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准号证号是否准确无误;检查准考证、身份证、毕业生信息库内照片是否同一人;课程信息是否合格、实践环节考核材料是否齐全;核对旧答卷笔迹是否一致;核对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及提交的学历验证报告上是否有考生本人签字,初审合格后均由初审人员签字并加盖继续教育学院公章。
2、考生原红色合格证或课程答卷丢失,应查询省自考办下发的历次“考生合格成绩册”,考生成绩信息核对无误后复印当页成绩册,初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装入考生毕业档案。
3、转入考生的课程成绩由省自考办根据考生信息添加到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以后由继续教育学院按照考生信息可办理调档手续。
4、审查通过考生的打印毕业申请表(一式两份),考生签字确认,一份粘贴在上报省自考办的毕业生材料袋表面,另一份留存办学二级学院备查。
5、初审合格以后,取消不合格考生的申请电子信息,最后对合格的考生打印毕业生合格档案册,审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省自考办。
根据《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文件精神,第六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6月30日至9月30日;下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12月30日至次年3月31日。完成电子注册工作应在颁发毕业证书之前。”规定,考生毕业证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电子注册后才能打印发放毕业证书。
八、 省考办档案审核及办证。
附件:201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办证时间安排表及K宝使用分配表
甘肃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