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2023—2024年度教师进修人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修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专兼职教师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进修安排
本次进修计划安排只针对非学历(学位)进修,主要包括访问学者、骨干教师进修和到企业行业进行顶岗实践,进修时间为半年至一年。
三、名额分配
人文社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工农医学院各推荐1-2名(含兼职教师)。
四、推荐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讲政治,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教育教学能力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心,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科研能力较强,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近3年内未发生教学事故,年度考核档次均在合格以上。
3.学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人员、“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优秀青年教师或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先推荐。
五、申请程序
1.拟参加进修人员填写《甘肃开放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归口管理的学科学院。
2.各学科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人员及推荐意见,填写《甘肃开放大学教师进修培训汇总表》。各学科学院应说明推荐人员的推荐理由。
2023年3月24日前将《甘肃开放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和《甘肃开放大学教师进修培训汇总表》报送人事处刘珊,电子版发送到2240286498@qq.com邮箱。
3.人事处根据学校师资队伍总体规划和报名情况提出选派进修人员计划,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其他要求
1.各学科学院要高度重视进修教师推荐工作,推荐时应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优先保证学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兼顾非学历教育需求,优先支持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鼓励富裕专业教师进修学习其他专业课程。参加思政课程、远程高等教育研究学习者,优先考虑安排。
2. 兼职教师进修通过归口管理的学科学院申请推荐。进修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未列入年度进修计划的,原则上不再安排。
3.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由各部门将推荐表直接报送人事处。
4. 其它各种非学历短期学习培训,由部门提出意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培训的内容、费用等情况统筹安排。
其他事宜按照学校《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