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分校(教学点)、直属工作站,校内有关部门:
为推进综合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综合实践教学支持服务,切实提高综合实践教学质量,现将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专业
2022年春季前入学(不包含2022春季)的本科专业学生继续在国开学习网组织实施综合实践教学管理工作,为了与目前正在试点的“一网一平台”进行区别,以下将“国开学习网”简称“旧学习网”。
(一)分校(教学点)工作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实践教学工作要求和安排,制定本学期工作实施方案。
2.聘请指导教师:根据《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各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的要求,聘请取得相应指导资格的教师指导学生完成综合实践教学相关工作。
3.注册指导教师:负责在旧学习网为培训合格的本科专业指导教师进行注册(注册为辅导教师身份)。
4.导入学生选课数据:各分校(教学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中的综合实践代码进行选课(选课截止时间为3月24日),避免因选课错误造成学生无成绩。
5.完成学生分班与指导教师分配工作:按照考场座次单进行学生分班和指导教师分配工作,务必采用手动分班、分配指导教师。班级命名按以下要求进行:分校直属教学点或教学点名称+2022春+专业名称+本+分班数+(座次单上首位学生姓名)。例如:清水工作站22春法学本1班(李玉);天水直属22春行政管理本1班(张青)。请各分校(教学点)严格按照要求分班命名。
6.提交和评阅综合实践材料:各分校(教学点)按时督促学生将毕业论文、实践报告等材料的定稿上传至旧学习网专业综合实践提交区相应位置,毕业论文和实践报告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各专业责任教师上传的实施方案、教学大纲等执行;指导教师登陆旧学习网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实践报告等材料进行审阅并评定成绩。
(二)省校工作要求
1.专业责任教师
(1)检查课程:检查课程是否部署。若课程部署,检查课程是否有资源,在有课程资源的基础上,检查是否设置综合实践提交区。
(2)上传文件:上传最新的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相关文件,包括:综合实践实施方案、教学大纲、毕业论文和实践报告等材料撰写体例、学位论文有关要求等。
(3)设置时间:设置毕业论文、实践报告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指导教师评阅截止时间等。
(4)审核材料:完成毕业论文和实践报告等材料的终审工作。
(5)导出成绩表:导出毕业论文和实践报告等成绩表,注意成绩表以Excel格式导出。
(6)整理成绩表:将本专业毕业论文和实践报告等成绩以附件2的形式汇总到一张表上,并检查核对成绩,注明审核不合格的原因,以备成绩复查。
2.学科学院
(1)分配专业责任教师:按照附件1中各专业代码分配专业责任教师。
(2)汇总、审核成绩表:学院将所有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的成绩以附件2的形式汇总到一张表上,并检查核对,如核对课程ID(5位数)、成绩表格式是否正确(文本格式)等。
(3)提交成绩表:将汇总无误的汇总成绩表提交至教务处。其中,
电子材料包括:各专业成绩表、学院汇总成绩表(均以附件2的形式提交)。
纸质材料包括:学院汇总成绩表(须有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教务处
教务处对学科学院提交的成绩表进行审核匹配,确认无误后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其他要求
1.各分校(教学点)于7月4日前将电子版甘肃开放大学实践教学成绩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各专业责任教师,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4。同时将所有专业综合实践成绩汇总表按照学院分类整理打包统一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609639247@qq.com邮箱。
2.各分校(教学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操作流程做好学生选课、分班、班级命名和指导教师分配等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将毕业论文和实践报告等材料的终稿提交至旧学习网综合实践提交区相应位置,学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指导教师评阅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4日,逾期将不能上传和评阅。下学期成绩复查时不再接收补报、漏报、错报的综合实践资料,因此请各分校(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做好本学期综合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3.请各学科学院督促专业责任教师上传并更新相关教学文件,并于2022年7月13日前审核学生上传到旧学习网的毕业论文和实践报告等材料,导出各专业的成绩表并按照附件2的形式整理。各学科学院于2022年7月18日前将汇总无误的成绩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二、专科专业
专科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由分校负责组织实施,不用上传到旧学习网上,省校负责成绩抽查和确认。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实践教学工作要求和安排,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2.聘请指导教师:根据《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各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的要求,聘请取得相应指导资格的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毕业作业和社会实践等材料,并给出初评成绩,各教学点对成绩进行初审。
3.审核材料:各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负责毕业作业和社会实践等材料终审工作。
4.录入成绩:各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将审核无误的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并对录入成绩进行检查核对。
5.时间节点:学生完成综合实践作业任务截至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教学点成绩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7日,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审核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录入成绩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逾期将不能录入成绩。请各分校务必高度重视专科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下学期成绩复查时不再接收补报、漏报、错报的相关资料。
三、督导检查
1.各分校(教学点)严格按照本通知、《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各专业综合实践相关文件等做好本学期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并留存相关资料,以备检查。
2.省校将通过实地教学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分校(教学点)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联系方式
人文社科学院:崔百霞
联系电话:0931-8721730
经济管理学院:赵世莉
联系电话:0931-8826360
理工农医学院:杨斌
联系电话:0931-8822079
教务处:苏梅
联系电话:0931-8825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