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胜任广告管理、策划、创意等工作,能胜任计算机三维设计与制作工作,同时具有较宽阔的文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良好的广告学实用型中、高级专门人才。
二、适用对象
在广告公司、装潢公司、科研院所、影视媒体、电台报社、杂志社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设计、广告策划与制作、广告营销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对本专业感兴趣的人员。
三、入学资格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四、入学水平测试
由省级电大(分部)组织实施,在学生注册前进行。
五、主修课程
广告策划、广告创意与表现、广告法规与管理、网络广告实务、品牌竞争策略、广告心理学、中外广告史、计算机三维设计等。(仅供参考)
六、教学模式与教学媒体
采用多种现代远程教学技术手段,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文字教材、音像教材、IP课件、CAI课件等为主要教学媒体,文字教材为基本依据。
通过面授辅导、网络教学、BBS、电子信箱、VBI、电话和双向视频系统、电视直播教学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七、修业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国家开放大学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最短毕业年限不低于两年半。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八、学位取得
符合学位申请相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完成本科(专科起点)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资格,并且三门学位课程(广告策划、广告法规与管理、中外广告史)成绩分别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其他课程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免修、免考课程视同成绩达标;通过由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由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确认合格人员名单;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并通过答辩,成绩良以上(含良)。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申请武汉大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具体要求参见国家开放大学与学位授予高校共同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九、毕业可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①掌握广告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具有相邻学科相关知识;②具有现代广告策划、创意、制作、发布的基本能力;③具有市场调查与营销的基本知识和市场分析、数据处理的基本能力;④熟悉有关广告的政策法规;⑤具有公共关系的基本知识与活动能力;⑥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与发展动态;⑦具备较强的分析鉴赏能力和广告业务能力。
十、收费标准
参见当地省级电大(分部)广告学本科专业收费标准。